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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厦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签约 60岁以上全部投保

时间:2016-08-26 09:26:29来源:未知浏览:
■幸福安康险,为意外受伤老年人的医疗救治提供了经济保障。
今天上午,由市老龄办牵头组织,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举行签约仪式。记者获悉,2016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将继续实现全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全覆盖。
据悉,该项目每人每年保费为45元。本市户籍老人无需缴费,相关投保办理工作正紧锣密鼓推进中;非本市户籍在厦生活的老年人可在8月29日-9月28日通过微信或到现场两种方式自行办理(详见本报《老年周报》明日报道)。
文/记者 吴笛 图/记者 刘东华

保险实施11个月 近2000人获赔付

2015年,市老龄办首次牵头组织实施了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据统计,项目实施11个月,已有近2000名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获得赔偿,赔款金额大大超出了当年的承保保费,极大程度转移了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为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为受伤老年人医疗救治提供了经济保障。

本市户籍无需缴费 办理工作正在推进

据悉,2016年度幸福安康险经过公开招标,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标承保。该项目的生效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享受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保障(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
该项目基本沿用了去年的保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略加改善。方案涵盖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类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其中身故赔付2万元,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骨折和医疗费最高各赔付2万元(伤残和医疗费可叠加)。保障地域依然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范围,也就是说本保险仅对发生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市财政将为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含“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简称“困难老年人”)支付全额保费;各区财政共投入1300多万元,为全市31万户籍非困难老人全额支付保费。目前,辖区内户籍老年人的投保工作,正由市、区老龄办统一办理当中。

【咨询方式】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5563738;平安财险公司:2689055、5809671。
参保人员出险时,请于48小时内拨打报案电话。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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